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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合作办学协议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6-09-18 10:24:53 点击量:79
各培养单位: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包括招生计划、学费政策、录取方式和培养模式等。为此,研究生院决定,即日起暂停非全日制研究生合作办学协议书的签署等有关工作。后续工作如何启动,请等待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2、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有关工作答记者问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