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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

关于2015年领取博士录取通知书有关注意事项

来源: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3日    浏览:

各位同学:
2015年博士录取通知书于201562410点开始领取:
1.请本市应届生和档案已到的非应届生于624-626号之间来D202领取,凭身份证登记、签字后才能领取。
2.可以代领通知书,需要代领人持被代领人的委托书(被代领人也可以将代领人信息发到5732457@qq.com),和带领人签字后领取。
3.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除专项计划外),协议未到者的录取通知书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暂时存放,各院系应将除录取通知书外的其它材料寄达新生(含《关于2015级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定向培养协议未交换取录取通知书的说明》)。
4、邮寄通知书时,请一定要写清楚省、市、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地址不能简写,更不能省略,若不是考生本人签收,必须写清由×××转(考生)×××收,。
5、所有档案未到的非定向非应届考生和档案有问题的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由各院(系)保管,暂不发放。
6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请各院(系)将武汉市以外的考生数报研招办,以便领取行李签,在考生报到托运行李时使用(医学院的行李签为白色,请到医科处去领取);
7、6月29号到7月3号之间寄发录取通知书,一律用中通快递邮寄,请务必留联系电话。
附:发放通知书时有关材料:
1.录取通知书一份;
2.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少骨和对口支援专项计划除外)协议未到者发放《关于2014年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未交等情况换取录取通知书的说明》;
3.外地考生每人附行李签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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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
201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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