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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全日制研究生校级公共课《自然辩证法概论(主校区)》课程考试安排

来源: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2日    浏览: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课程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考试科目:自然辩证法概论考试地点:西十二楼
考试日期:2019年6月27日考试周次:第19周周四
考试时间:19:30-21:30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注意事项:
①请参加考试的研究生携带学生证,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
②请所有考生严格按照考场安排的要求到指定的教室就座。
2.监考老师注意事项:
①请各位监考和主考老师提前30分钟佩戴监考证到达考场,安排学生座次,核对考生学生证,提醒学生正确填写院、系、学号及姓名,提前5分钟发放试题。
②请各位监考老师在考场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所有考生请在签到表上签到,否则考试一律无效”等内容。
三、考试教室安排表
学生所属院、系预计
考生数
教室安排监考教师
所属院、系
监考教师人数备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物理学院
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
53N201机械21班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38N203公管21班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48N204电气21班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28N207中文11班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9N208中文12班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48N209外国语22班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38N210能源22班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42N211能源23班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58N212马院22班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62N301力学23班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42N302管理23班
化学与化工学院37N303法学24班
化学与化工学院47N304教科院24班
化学与化工学院26N305光学与
电子信息
14班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33N306光学与
电子信息
14班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7N307光学与
电子信息
15班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7N308光学与
电子信息
15班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48N309材料25班
数学与统计学院37N310环境25班
数学与统计学院37N311电信25班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62N312电信26班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54N401建规26班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30N402研究生院26班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29N403研究生院26班
备注:考务办公室在N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