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研究生提交出国(境)申请表的通知
全校各学院、各研究生:
随着全校师生国际合作交流不断增加,现将需要办理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事宜再次强调如下。
目前我们了解到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可能涉及到的部门:学校办公室(领取学校组织机构代码)、学校财务处(回国报帐)、学校国际交流处(与导师一起出访办理因公护照签证)、省出国(境)管理处(因私护照签证)和部分国家的使领馆(核实学生出国(境)信息)、中介机构(代办各种出国手续)等相关部门。
近期研究生院的工作也有一些小小的调整,因此从即日起申请研究生出国(境)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至少提前40天登陆HUB系统填写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
2、 HUB系统中的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纸质材料
3、 外方正式邀请信(外文)
4、 外方正式邀请信(中文翻译件,逐字逐句翻译并需国内导师签字认可,或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认可)。
以上材料需要一式三份,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4月15日
http://gs.hust.edu.cn/item-2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