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研究生提前毕业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于:2016-10-08 11:02:21 点击量:12
各院(系)和研究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校研[2015]13号)第三十条规定,研究生院将于2016年10月,接受学业优秀的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院(系)根据本学科特点,制定研究生提前毕业规定,经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2. 研究生达到提前毕业规定的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
3. 申请人登录“HUB系统”→研究生教务学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申请学籍异动→选择提前毕业→填写申请原因→确认,系统生成“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打印向所在院(系)提交并附相应材料。
4. 院(系)接收研究生提交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和材料, 导师和院(系)认真审核,审核通过者,导师和院(系)主管研究生负责人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5. 各院(系)于2016年10月31日前,集中将研究生申请表和材料报交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超过申请时间,本学年不再受理。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