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研究生院的通知要求,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明确过程管理中相关考核的时间节点、考核形式、考核标准、分流退出机制等内容,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1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4号),特制订研究中心博士生资格审查、中期考核、超学制博士生年度考核等实施细则和硕士生中期筛选实施细则,以及相关表格,供参照执行。
学校今年新出的政策,今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皆与学生是否完成相应培养环节挂钩,未按期完成培养环节的,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今年由于疫情影响,研究生培养环节的相关工作将延至12月15号。
本学期此项工作应涵盖的学生见下表:
培养过程管理 |
学生 |
硕士中期筛选 |
2019级及以前 |
博士资格审查 |
2019级普通博士及以前 |
博士中期考核 |
2018级及以前 |
博士年度考核 |
具体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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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中心研【2020】13号——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实施细则
2. 中心研【2020】14号——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
3. 中心研【2020】15号——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4. 中心研【2020】16号——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实施细则
5. 培养过程管理相关表格.zip
6. 超学制博士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