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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助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2019年优质生源奖学金评选通知

来源:     作者: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8日    浏览:

为了提高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的研究生生源质量,研究中心拟每年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优质生源,以吸引全国优秀大学生到研究中心学习、攻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一、        参评范围

免试推荐研究生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后,即可申请。

二、        参评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来自全国著名重点高校或所学专业为国内公认的优势专业(学科排名A-及以上)的免试推荐研究生。

5.    本科期间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原则上不低于15%)、有良好的科研经历,未来发展潜力大。

三、        奖励标准

1.    拟设优质生源奖学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2.    直博生奖励标准分别为3万元/人、2万元/人、1.5万元/人、1万元/人;硕士生奖励标准为:1.5万元/人,1万元/人、0.75万元/人、0.5万元/人。

四、        评选流程及办法

(一)研究生申请

1.    研究生于通知发出后一周内(2019125日以前)向所在功能实验室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优质生源奖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申请表中申请理由应从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经历和创新实践成果(论文或专利)、以及对研究生工作的思考等方面加以阐述,由导师给出推荐意见并签字。

3.    证明材料仅限以下几类:本科专业成绩排名仅限年级成绩排名;发表论文首页或授权发明专利首页;大学期间所获得的国家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

(二)评审

1.    各功能实验室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评审委员会,在参评条件、办法和程序基础上制定评审细则,向研究中心推荐获奖人选。推荐比例不得大于当年所招收免试推荐研究生比例的50%;推荐等级及累计的奖励金额不得大于研究生奖励总金额的25%

2.    研究中心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功能实验室的推荐情况,结合资助总额,进行综合评议后,最终确定人选及资助等级。

3.    各级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原则、公正原则和保密原则。

4.    评审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申请人在校期间所有奖学金的评选。

(三)公示

各功能实验室在提交名单前,需对初审通过的推荐人名单在功能实验内部进行公示;研究生中心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经过综评后,将在研究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中心研究生事务办备案,向学生发放奖励金额。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研究生事务办

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