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有关部署安排,现将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管理办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的文件精神,废止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依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中规定:取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规定: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依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对《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附件一)
修定后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全面推进研究生资助精准化,确保把各项政策精准的落在实处,贯彻资助对象精准,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识别认定机制,落实资助标准精准,根据不同学生的受助需求实行分档资助。
修定的《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认定机构及其职责、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等作出了规定,努力提高研究生资助科学化的水平,提高研究生资助队伍的执行力,做到有章可循、权责明确。不断规范化创新研究生资助工作的方式方法,真正的发挥研究生资助育人功效。 同时还附上了国家最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二),以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上交的困难认定申请表以附件二为准。
现开展2020级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初步认定工作,请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9月13日前进入学校“智慧华中大”在线申请认定。@全体成员
1.认定对象:
我校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建档立卡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父母双亡的孤儿或单亲家庭且经济困难学生;
(3)烈士子女;
(4)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5)家庭遭遇突发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雪灾等)或遭遇重大变故学生;
(6)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学生;
(7)学生本人长期患有严重疾病、突发疾病或身体残疾;
(8)其他特殊贫困情况未列入上述条件的。
3.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智慧华中大”,选择“办事大厅”项。
第二步:按以下顺序依次点选,选择“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模块。
第三步:进入申请界面,选择“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点“下一步”。
第四步: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完整上传相关材料,点“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温馨提示:浏览器兼容模式下可能会出现办事大厅模块不显示的情况,请切换到正常模式或极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