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0日下午3时30分,顺庆区栋梁路南充市第一中学F区办公楼楼顶天台发生火灾,顺庆区育英路消防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将火扑灭。
经调查询问得知,20日15时30分许,焊接工人马某在一中F区办公楼楼顶对校训字体进行焊接维修加固,因为未作任何防护措施,焊接操作的火星溅落,引燃雨棚及其下面堆放的废旧桌椅。由于桌椅属于塑胶的,很快就引起了火灾。发现火灾发生后,马某虽然积极采取自救措施,但由于火势较大,依然没有将火及时扑灭,直到消防人员赶到后,才将大火扑灭。
“只怪自己的消防安全意识太淡薄了,在进行焊接作业时没有采取防火措施,才引发这次火灾。”4月20日,马某在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感叹道,因为自己操作失误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一定会吸取教训,做好防护措施,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目前,马某已被送往南充市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