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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网上制订培养计划及选课的通知

来源: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6日  点击量:

各院(系、所):

按教学管理规定,2012级研究生需进入学校HUB系统进行网上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及选课,为了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及选课原则:

必须在导师或院(系、所)指导下,按照相应专业《培养方案》进行。

研究生课程的编码规则为:

***.500——***.799为硕士层次课程;***.800——***.999为博士层次课程

二、制订培养计划及选课网址:

http://hub.hust.edu.cn或由学校主页链接进入HUB系统,然后再进入“ 研究生教务管理”子系统进行操作。

三、制定培养计划及选课具体时间安排:

12012级研究生

9710 硕博连读生提交将硕士期间制订培养计划转入的申请;

91016 2012级全体研究生制订培养计划及选课

2需要修订培养计划的其他年级研究生:

首先在HUB系统中提出申请,经院系教务员在HUB系统中审批同意后,退还修改重修的课程需重新在HUB系统中选修。具体时间安排:

910日—13 提出修改申请

911日—16 修改培养计划

四、打印书面培养计划:

2012级全体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HUB系统制订培养计划及选课,并打印个人培养计划交导师、院(系、所)审核同意后生效。请各院系老师、教务员、研究生配合做好此次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及选课工作。

五、注意事项:

1硕博连读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时,必须先提交是否将硕士期间培养计划转入博士培养计划的申请(已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不转入,在该申请被院系教务员批准后,方能制定新的培养计划。

2已录入成绩的课程研究生个人不能做任何修改。

32011-2012学年开始,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已做调整2011级以前研究生如需重修政治理论课,可选修相应的政治理论课替代。

4已列入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请认真核对选课时间,尤其是硕士研究生的校级公共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医)以及《硕士第一外国语(英语)》请严格按照所在院系的开课时间选修。另,如免修《硕士第一外国语》、《博士英语强化训练》以及《博士英语论文写作》则选课时间应为:2012年秋。

5、在完成制订(或修订)个人培养计划后,必须提交待审核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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