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本实验室博士研究生入学的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选拔真正具有培养潜力的合格生源,特制订如下复试细则。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
在实验室党总支和行政监查全程监控下,成立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性,增强透明度,加强对考生全面素质的考核,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确保生源质量。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骆清铭 林 林
成 员:谢长生 詹 健 张新亮 曾绍群 冯 丹 曾晓雁
付 玲 陈长清
2. 复试及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 长:詹 健
副组长:付 玲
成 员:孙军强 朱 丹 周 可 李进延 左都罗 王 芳
戴江南 宋海胜 董健绩 吕晓华 易香琴 徐 凌
二、复试分数及基本要求
光学工程专业和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分数线:
英语40 业务课一60 业务课二60 总分18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分数线:
英语40 专业课一55 业务课二55 总分175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分数线:
英语40 业务课一60 业务课二60 总分180
复试包括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外语听说测试占20%,专业面试占80%。专业面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主考老师就考生的背景提问,考生做简要回答;考生现场抽卷并阅读专业文献,应考官要求复述内容并回答问题,双方进行交谈。面试小组成员对考生当场打分,取其平均分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三、报到
报到时间:5月13号上午
报到地点:光电国家实验室D203
参加复试的考生要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表格(见附件)。
2.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专家推荐书表格见附件。
3.准考证;身份证(上交复印件);非应届硕士提供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上交复印件);应届硕士提供学生证(上交复印件),并出具在校成绩单和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在九月入学时查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4.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交所在院、系加盖公章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政审表》和在校成绩单、出示研究生证(硕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交由考生档 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政审表》,出示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备查。
5.报考由原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还须携带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
四、复试安排
时间:5月14号上午8:30
地点:光电国家实验室A202
五、体检安排
所有参加复试的公开招考的考生及直博、和硕博连读生,于5月13号下午(2:30-5:30)到校医院体检。体检者须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请学生自备零钱,体检不要求空腹。考生在体检表需中注明光电国家实验室(光电国家实验室代码为187)。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的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并上网公示7天。录取的考生必须严谨求实填写《博士生录取承诺书》。
非定向生还须签订《录取协议书》、《华中科技大学2012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
说明:
按学校规定每人交复试费 100 元。
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
2013年5月8日
附件: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