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综合申请表(请下载附件)
一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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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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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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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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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申请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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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申请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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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导师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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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院系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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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研究
生院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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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可用于申请免修、缓修、缓考、更改培养计划及其他事项等,其
中缓修时间规定为一年。一至三栏由研究生本人填写。
2、第二栏应写明申请事项、有关课程名称、类别及学分等。
3、第三栏应写明申请的理由(可另附有关材料)。
4、若申请免修的理由是已学习过该课程,则要求:(1)写明已学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考试时间、成绩、开课单位、任课老师及职称等;(2)应附已学课程的成绩单和试卷等原件。考试时间距今不超过三年,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
5、研究生缓修课程,导师应充分征求研究生本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