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
根据学校党委要求,结合研究中心实际,现将2021年5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学习要求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二、“党支部主题党日”要求
推进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关于在全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校党〔2021〕18号)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工作方案》(校学组发〔2021〕1号)的工作安排,推进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特别是推进落实“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专题学习。
启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校学组发〔2021〕4号《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组织党员广泛开展“学党史、践承诺、见行动”活动,推动每名党员立足岗位实际,从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服务等方面,为师生办实事、为社会办好事。党支部结合自身情况,通过“承诺践诺”“党员下沉社区”等形式,积极开展岗位建功和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实践活动情况,由党支部进行汇总,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台账。
三、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清华大学重要讲话精神。4月19日,总书记考察清华大学,与师生代表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到了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以及人工智能等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创新等问题,对推动我校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教师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在教师群体中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学习好中国共产党历史这一部丰富生动的教科书,补充好中国革命史这一剂最好的营养剂。以“勤学四史迎百年”为主题,围绕《英雄·武汉》《城市与文化遗产》主题,组织教师参加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线上线下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要求教师认真观摩,既学习党史,又学习教育教学方法,实现师德师能双提升。
四、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组织集中测试。结合《党员学习手册》开展基本知识学习,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测试,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效。
3.讲授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微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4.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四、基本要求
1.各支部要做好组织实施,注重提高质量,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学习入脑入心。
3.各支部要及时填写《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干事徐丹老师(教工支部)、党建辅导员周祖怡老师(学生支部)。
联系人:徐丹、周祖怡
电 话:027-87792221、87793445、87793537
邮 箱:xudan@hust.edu.cn、ericzhou@hust.edu.cn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委员会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1.学习参考链接: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http://www.12371.cn/2021/04/22/ARTI1619087467469356.shtml(共产党员网)
2.印发《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学组发〔2021〕4号)
3.关于在教师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