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能源光子学功能实验室在实验室A302会议室召开了研究生导师负责制学习讨论会,能源光子学功能实验室教工党支部书记胡彬传达了《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转发< 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的通知》、《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功能实验室研究生导师制实施现状提出今后工作的要求,随后能源光子学功能教工党支部副书记徐凌就如何加强导师责任制,及其如何处理好新时期导师和学生关系进行了微党课讲解。功能实验室全体党员教师、博士后参加了本次会议学习。
胡彬首先介绍了教育部和学校对研究生导师负责制的规定文件和政策。明确指出:研究生的导师不仅负责指导研究生的业务学习,也要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上的健康成长,即导师既是研究生的业务指导者,同时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参与者。此外还强调全体研究生导师在高校思政工作中必须强化“四个服务”意识,不能违反高校教师师德“红七条”,强调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强调高校教师要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随后徐凌结合最近国内高校中,研究生导师与学生之间发生的几个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就新时期研究生导师和学生之间有哪些矛盾,产生矛盾的原因,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的好导师等问题,与参会的众多导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交流。
通过此次学习讨论会,功能实验室老师们强化了导师责任制落实的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到:导师既有责任指导研究生的学习科研活动,也有责任关心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导师的首要责任。还加强了实验室的师德师风建设,为培养社会主义中国又红又专的建设者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