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心通知

2021年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研究生培养环节的相关通知与文件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7日  点击量:
   按照研究生院的通知要求,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明确过程管理中相关考核的时间节点、考核形式、考核标准、分流退出机制等内容,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1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4号),研究中心制定了博士生资格审查、中期考核、超学制博士生年度考核等实施细则和硕士生中期筛选实施细则,以及相关表格,供导师学生参照执行。(相关文件细则见链接http://wnlo.hust.edu.cn/info/1180/2818.htm)

   特别提醒:
   学校去年就出了政策,今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皆与学生是否完成相应培养环节挂钩,未按期完成培养环节的,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此项工作应涵盖的学生见下表:
 
培养过程管理 研究生 完成期限
硕士中期筛选 学硕、专硕 第一学年末(2020级及以前)
博士资格审查 考核制学术博士 第三至第四学期(19级及以前必须这学期完成)
硕博生
直博生 第四至第五学期(18级及以前必须这学期完成,19级必须下学期及以前完成)
工程博士(考核制专业)
博士中期考核 考核制学术博士 第四至第五学期,最迟第三学年内完成(19级及以前需要完成,19级可以下学期完成)
硕博生
直博生 第五至第六学期,最迟第四学年内完成(18级及以前需要完成,19级下学期开始)
工程博士(考核制专业)

   研究中心是一个高度交叉的国家级研究平台,有部分同学进校后,可能存在课题偏离了之前录取专业的情况。在过程培养的考核环节中,请考核小组注意把关,并给出是否转专业的建议。这里要注意的是: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计算机相关专业
   

   附上转专业的注意事项
    1. 研究生院每年2月1日至3月1日和9月1日至9月25日开放转专业系统,受理研究生转专业申请;
    2. 跨一级学科转专业的研究生,须参加每年院系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核或复试考试并均成绩合格。

   附件为培养过程管理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