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心通知

关于2017年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8日  点击量:

  2017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突出,为促进我省对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港澳台地区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重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倾斜。

  (二)对华友好,在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且在我省艰苦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

  (三)重点推荐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带动创新创业、推动五大发展理念、配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传播中国声音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四)原则上须为省、部级外国专家表彰奖项(如湖北省政府“编钟奖”等)获得者,且未获过中国政府“友谊奖”。


  二、申报材料

  (一)《2017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本项材料需提交纸质原件一式两份,EXCEL格式电子文档一份,表中所需附件相关电子文档一份。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准确、言之有物、说服力强。候选外国专家的主要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来华后的事迹和成绩,字数800字以内;其中包括人名、机构名、产品名、技术名等在内所有外文均需翻译成标准、完整的中文。

  (二)《2017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附件2)。本项材料需提交纸质原件一式两份,EXCEL格式电子版文档一份,JPG格式彩色扫描件一份。本表应由专家聘请单位打印后报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意见和公章齐全方为有效。

  (三) 除《2017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中外国专家主要贡献外,申报单位须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文档,将专家主要贡献中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术语等做必要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事迹。本项材料需提交纸质原件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一份(其中文件表述使用WORD格式,照片使用JPG格式,文件、杂志,报纸等其他支撑资料扫描为PDF格式)。

  (四)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本项材料需提交纸质复印件一式两份,PDF格式彩色扫描件一份。


  三、申报时限

  所有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材料)须于3月7日前报送国际交流处。


  四、评审结果通知

  国家外国专家局将组织中国政府“友谊奖”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估专家情况,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拟获中国政府“友谊奖”外国专家人选,报请国务院审批,获奖结果由国家外专局正式通知各申报部门。按惯例,颁奖活动将在国庆节前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

  主 校 区:肖丽娜 电话:87559124 Email: linaxiao@mail.hust.edu.cn

  同济校区:王海昆 电话:83692919 Email:896026943@qq.com



附件1:2017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

附件2:2017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