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加强科技伦理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现将申请过程中涉及科技伦理及生物安全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办理
请需要办理的的老师于2月22日下班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chenzmi@mail.hust.edu.cn材料需按照附件1中“关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医学伦理审查的通知”的要求准备,文件名称命名为“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姓名”;材料纸质版(一份)送至C624室,(详细说明及模板见附件1)。
二、项目涉及动物的伦理审查办理
请需要办理的的老师于2月22日下班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chenzmi@mail.hust.edu.cn。材料需按照附件2中“实验动物伦理备案时间节点安排及注意事项”的要求准备,文件名称命名为“涉及动物的伦理审查-姓名”;材料纸质版(其中表1两份,表2一份,二级单位填写表-动物伦理集中承诺书一份,签字盖章)C624室(详细说明及模板见附件2)。
三、项目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审查办理
请需要办理的的老师于2月22日下班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chenzmi@mail.hust.edu.cn。材料需按照附件3中“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项目的生物安全审查办理说明”的要求准备;文件名称命名为“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审查-姓名”;材料纸质版及申请书初稿(一份)C624室(详细说明及模板见附件3)。
四、特别说明
1、在申请办理上述审查材料时,须注意确定项目名称,且与申请书保持一致。
2、申请人不能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影响项目申报的自行负责。
五、联系人
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刘老师 83691785
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叶老师 8377012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罗老师 87559174-804
科学技术发展院:徐老师 87543437 苏老师 83692850
附件:
1、项目涉及人的伦理审查有关材料
2、项目涉及动物的伦理审查有关材料
3、项目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审查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