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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辞职、调离及退休相关事务办理

来源: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1日  点击量:

联系人:徐雯  D508  电话87792223

一、范围对象
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各功能实验室
二、报送材料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国家实验室D508办公室
       电子材料反馈至xuwen@mail.hust.edu.cn

三、工作程序

辞职

1.个人提交申请填写辞职审批表一式3份交所在功能实验室;
2.所在功能实验室提出意见,报送国家实验室人力资源办公室;
3.人力资源办公室审查,报国家实验室党政联席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校人事处审批;
4.学校批复后,通知当事人办理离校手续(限期1个月内办完离校手续)。

调离

1.申请人填写调离审批表1份,同时将接受单位商调函交所在功能实验室;
2.所在功能实验室提出意见,报送国家实验室人力资源办公室;
3.人力资源办公室审查,报国家实验室党政联席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校人事处审批;
4.学校批复后,通知当事人通知当事人办理离校手续(限期1个月内办完离校手续)。

退休

1.每年5月配合校人事处核定当年拟退休人员名单;
2.6月、12月校人事处将拟退休人员通知及退休呈报表分别发至各单位;
3.9月、次年2月上旬,国家实验室将拟退休人员填写的退休呈报表盖章后交人事处调配办,并领取退休通知书;
4.退休人员按退休通知书的要求办完手续后,持退休通知书、工作证、2张一寸登记照到人事处调配办办理退休证。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