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按国家教育部“ 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的规定,现我实验室开始调档审查。
调档函将于5月7日前用平信方式寄往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未留信封的考生,请将你调档函接受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发送到5732457@qq.com)
自取和武汉本地的考生,请5月9日前(节假日除外)到我实验室研究生科领取。
如果考生本人是外校应届本科生,可于7月份毕业后、8月30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到我实验室。
如果考生本人是非应届生,请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于5月30日前将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寄出,以便进行全面审查。若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考生需与中心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我校应届生、定向生不用调档。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党总支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027-87793537 徐老师
(请所有14级硕士研究生加入群188758098(华中国光2014级硕士),实名申请)
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研究生科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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