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按国家教育部
“
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
的规定,现我实验室开始调档审查。
自取和武汉本地的考生,请
6
月23日前(节假日除外)到我实验室研究生科领取。
如果考生本人是外校应届本科生,可于
7
月份毕业后、
8
月
30
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到我实验室。
如果考生本人是非应届生,请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于
7
月
8
日前将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寄出,以便进行全面审查。若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考生需与中心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我校应届生、定向生不用调档。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
1037
号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党总支
邮政编码:
430074
联系电话:
027-87793537
87793536
(请所有14级博士研究生加入群157648516(国光2014级博士群),实名申请)
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研究生科
2014
年
6
月
19
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