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档函将于6月15日前通过中通快递寄往考生本人或者档案所在单位(请将你调档函接受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发送到5732457@qq.com)
自取和武汉本地的考生,请6月13日前到我实验室研究生科领取。
如果考生本人是外校应届本科生,可于7月份毕业后、8月30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到我实验室。
如果考生本人是非应届生,请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于6月30日前将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寄出,以便进行全面审查。若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考生需与中心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我校应届生、定向生不用调档。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党总支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
(对于有工作经历的非应届毕业生开学时还需要提供无固定收入证明或解职证明)
为了便于交流,建立了2015级博士交流群,欢迎大家加入!
群号:45632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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