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政策,实验室学位审议委员会根据材料审查情况、学科考核情况和成绩,在“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计划内,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按功能实验室分类排名的加权分数从高到低,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即<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实验室本次拟录取43名考生,拟不录取2名考生。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7-8779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