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及交费完成后向研究中心递交申请材料,1-12 项由考生按顺序添加目录并装订成册后提交或快递;第5项由推荐人亲笔书写密封后由推荐人直接提交或快递到指定地址。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截止时间:2018 年12 月15 日。
申请材料如下:
本人申请信,可自行设计,要求文末手写签名;
个人简历(带照片;含身份证复印件);
华中科技大学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
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者,需提交学信网硕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需提交学信网本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推荐信3 封(工程相关领域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或业界权威专家推荐信2 封,所在单位推荐信1 封并加盖公章);
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提供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以及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获奖科技奖励及科研项目情况等复印件;
主持或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其他重大、重点项目的相关材料:①项目或课题批件,②项目或课题计划书(或任务书)中参与人员列表页复印件;
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书应包括拟开展的研究项目,背景、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外语水平相关证明(如:CET4 或CET6、TOEFL、IELTS 成绩)复印件。
其他可以证明考生能力的材料。
申请材料及推荐信投送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037 号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研究生事务办D202 (邮编:430074)戴宁艳收,电话027-87793536
备注:
①建议由顺丰快递送达,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此申请将不予受理;
②面试时须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
③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