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关于2019年领取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有关注意事项
各位同学:
2019年博士录取通知书于2019年7月8日开始领取,本次发放对象为2019年录取为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的博士研究生。
具体如下:
1. 本人领取:请于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研究中心D202研究生事务办领取。
2. 委托他人领取:请于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代领。
3. 申请邮寄(仅针对外地考生):请将录取通知书接收信息于2019年7月8日8点前以邮件正文的格式发送到:1351582370@qq.com,请一定要写清楚省、市、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地址不能简写,更不能省略,若不是考生本人签收,必须写清由×××转(考生)×××收。示例如下:
邮编:41008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山南路麓山门湖南大学XX学院
收件人:XXX收(或者×××转(学生)×××收)
电话:13XXXXXXXX
4. 所有档案未到的非定向非应届考生和档案有问题的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由各院(系)保管,暂不发放。
5. 寄发录取通知书一律用EMS快递邮寄。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研究生事务办
2019年7月4日
附1:发放通知书时有关材料
1.录取通知书一份(所有要报到的考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只发保留入学资格证明。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协议未到者发放《关于2019级研究生新生换领补打录取通知书的说明》。
2.银行卡(本年度要入学的所有新生)。
3.2019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温馨提示(所有要报到的考生);
4.外地考生每人附行李签四张。
附件2:
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前往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代为领取本人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委托权限:
1、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2、代为签收录取通知书并领取相关材料给委托人
委托时限:2019年 月 日-2019年 月 日
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签字生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电话: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委托书共壹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