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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硕士研究生校级公共课《环境工程导论》考试安排

来源: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0日  点击量:

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硕士研究生校级公共课《环境工程导论》考试安排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课程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考试科目:环境工程导论考试地点:西十二楼
考试日期:2016年11月16日考试周次:第12周周三
考试时间:19:00-21:30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注意事项:
请参加考试的研究生携带学生证,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
请所有考生严格按照考场安排的要求到指定的教室就座。
2.监考老师注意事项:
请各位监考和主考老师提前30分钟佩戴监考证到达考场,安排学生座次,核对考生学生证,提醒学生正确填写院、系、学号及姓名,提前5分钟发放试题。
请各位监考老师在考场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所有考生请在签到表上签到,否则考试一律无效”等内容。
三、考试教室安排表




上课
班号
学生所属院、系预计
考生数
教室安排监考教师
所属院、系
监考教师人数备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40N210环境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60N212法学2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法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化学与化工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59S201材料2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39S202电气2

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39S210光学与
电子信息学院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力学系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60S212电信2

数学与统计学院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物理学院
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
自动化学院
52N301能源2







备注:考务办公室在N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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