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培养通知公告

2016-2017学年第2学期硕士研究生校级公共课《自然辩证法概论》考试安排

来源: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点击量: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课程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考试科目:自然辩证法概论考试地点:西十二楼
考试日期:2017年6月22日考试周次:第19周周四
考试时间:19:30-21:30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注意事项:
请参加考试的研究生携带学生证,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
请所有考生严格按照考场安排的要求到指定的教室就座。
2.监考老师注意事项:
请各位监考和主考老师提前30分钟佩戴监考证到达考场,安排学生座次,核对考生学生证,提醒学生正确填写院、系、学号及姓名,提前5分钟发放试题。
请各位监考老师在考场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所有考生请在签到表上签到,否则考试一律无效”等内容。
三、考试教室安排表
学生所属院、系预计
考生数
教室安排监考教师
所属院、系
监考教师人数备注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61N301材料21班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40N303公管21班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50N304电气21班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力学系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
物理学院
研究生院
32N305中文21班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7N306电信22班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8N307电信22班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8N308能源22班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48N309能源22班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38N310马院22班
学生所属院、系预计
考生数
教室安排监考教师
所属院、系
监考教师人数备注
自动化学院+其他41N311力学23班
自动化学院60N312管理23班
自动化学院60N401管理23班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43N402教科院26班
化学与化工学院40N403环境24班
化学与化工学院48N404光学与
电子信息
24班
化学与化工学院
自动化学院
30N405光学与
电子信息
24班
自动化学院30N406机械24班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33N407机械26班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33N408研究生院26班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50N409研究生院26班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48N410研究生院25班
数学与统计学院40N411教务处25班
数学与统计学院60N412教务处25班
备注:考务办公室在N302

附件下载: 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自然辩证法概论》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