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培养通知公告

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全日制研究生校级公共课《环境工程导论》考试安排

来源: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1日  点击量: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课程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考试科目:环境工程导论考试地点:西十二楼
考试日期:2018年11月28日考试周次:第13周周三
考试时间:19:00-21:30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注意事项:
①请参加考试的研究生携带学生证,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
②请所有考生严格按照考场安排的要求到指定的教室就座。
2.监考老师注意事项:
①请各位监考和主考老师提前30分钟佩戴监考证到达考场,安排学生座次,核对考生学生证,提醒学生正确填写院、系、学号及姓名,提前5分钟发放试题。
②请各位监考老师在考场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所有考生请在签到表上签到,否则考试一律无效”等内容。
三、考试教室安排表
上课
班号
学生所属院、系预计
考生数
教室安排监考教师
所属院、系
监考教师人数备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55S301环境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化学与化工学院
40S302法学2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44S304管理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34S305电气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4S306光学与
电子信息学院
2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48S309电信2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50S312机械2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31S405教科院2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31S406能源2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31S407公管2
备注:考务办公室在S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