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关于申报2022年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已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资助网上发布:http://gszz.hust.edu.cn/info/1085/3375.htm 。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并做好材料的收集工作。由于审核中经常会出现很多繁琐的问题,我们将于2022年10月10日开始接收材料,11月11日截止,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另外,为方便此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院系务必让申请代偿的学生加入“HUST研究生补偿代偿”QQ群:747547954。关于申请材料及后续工作的相关问题可在群里提问。
现将本次代偿申请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送材料
(一)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均需一式两份,由院系统一收集上交)
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1),院系意见一栏请院系签字盖章,财务处意见一栏各院系自行前往财务处盖章;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无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劳动合同中没有服务年限的,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公务员未签就业协议,可提供有公示单位盖章的公示名单或录用通知单、录用审批表。注:录用单位的介绍信、调档函不符合要求);
3、就业证明原件(附件2);
4、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原件(附件3)。
(二)院系需要向研究生资助中心提交的材料
1、请各院系老师严格按照(附件4)填表说明进行填写《2022年研究生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附件5);
为节省各位老师的宝贵时间,以免返还重填耽误各位老师的工作,填表前请务必阅读“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4)”,并务必通过行政区划有关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qhdmhcxhfdm/2021/index.html,核实申请人实际工作地点,做好资格初审工作,不符合代偿要求的不予报送。
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关于《2022年研究生毕业生第二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附件5)填写的几点说明:
a.代偿申请汇总表“就业单位名称”和“就业单位详细地址”两栏,如有二次分配的,一律填写二次分配的实际工作单位和地址,其他特殊情况需在备注一栏中注明(海洋平台名、船名等)。
例如:学生在X县公安局X派出所工作,就业单位名称一栏务必完整填写X县公安局X派出所,不得简略填写成X县公安局(其他县局委办下属单位同)。
b.“就业单位详细地址”一栏必须完整填写(以X省、X自治区开头),且务必涵盖乡镇一级单位,不允许跳级填写如X市(区、县)X村的情况,给认定工作造成困难,工作具有流动性的行业至少应在备注中罗列2-3个详细工作地点。
c.“行业类别”一栏请从下拉菜单中选择填写,其中通讯、金融、烟酒、飞机及列车乘务、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等特殊行业纳入非艰苦行业,不符合申请条件。
d.就业单位或工作现场在市辖区街道(含社区/村)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满足代偿申请要求。特殊情况指工作的街道(社区)为新拆分或合并成立以及现场在具体的勘探(采油)大队生产一线等情形。特殊情况应提供详细的说明材料以便审查。
e.办理过贷款的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一项申请代偿(但均不能高于16000/年)。办理过贷款的学生需要填写(附件5)中的贷款基本信息一栏,未办理贷款的学生不需要填写。
2、《就业证明》(附件1)中,“从事工作”填工作内容(参考附件5“行业类别”下拉菜单);“工作岗位”填实际所在的岗位;“工作性质”由单位界定。
3、申报材料请院系仔细初审后,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附件5、6的电子版(只需电子版,无需纸质版)发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资助中心邮箱:gszz@hust.edu.cn ,并将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原件送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资助中心。
4、院系统一填写的《2022年申请代偿学生银行账号汇总表》(附件6),特别注意行号的填写,需要12位的行号。学费代偿和生源地贷款代偿直接打入获批代偿学生的银行卡,建议提交校内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卡信息;校园地贷款代偿是打入获批代偿学生申请贷款的校内中国银行卡中,故必须提交校内中国银行卡信息。如果学生提供的是非武汉市或外省的银行卡号,还需提供18位行号,并会产生相关费用(因银行转账等事宜引发),请知晓。
5、由院系分管副书记签字的《关于院系上报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统计情况的说明》(附件7)(没有代偿申报的院系也需要填写)。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资助中心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