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民族之星”评选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面向除新生年级的全校全日制少数民族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请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由学生本人向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附件3)并附上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0月8日下午5点半之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C606孙锦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18868839@qq.com。二者缺一不可。
2.党委学生工作部复评环节(10月中旬):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委小组对院系申报的材料进行复评(材料打分)。
3.入围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复评结果,确定入围成果展示的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入围成果展示学生名单。
4.学生成果展示环节(10月底):入围成果展示环节的学生以个人故事分享的形式进行成果展示,由评委组进行现场评分,并计入评选总分。
5.结果公示:民族之星奖项总分计算方式为:申报材料得分*60%+成果展示*40%,每个奖项类别分别选取总分前2名作为拟获奖人选,并将拟获奖人员名单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部务会审议,审议通过的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官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四、表彰或奖励
“民族之星”获得者由党委学生工作部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应的奖学金。
针对以上内容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
本科生:阿依克木古丽,办公电话:87540170
研究生:焦孟雷,办公电话:87542452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2024年9月29日
附件1: “民族之星”评选办法
附件2:2024年“思想引领之星、志愿实践之星、文体活动之星”申请表
附件3:2024年“学习科研之星、自强自立之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