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激励广大毕业生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号)》,决定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2025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工作积极、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
参评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2.学习努力,无课程不及格;
3.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注册在籍;
4.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且在基本学习年限内。
申请优秀毕业生应当满足以下任意两个条件:
1.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标兵称号、三好学生称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3.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三、评选比例
获评学生比例不超过当届研究生毕业年级人数的20%。
四、评选程序
2025年4月3日-4月17日各研究部制定评选细则公布给全体毕业生,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评选。评选结果至少公示三天。
学生本人于2025年4月7日-4月17日登录“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 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线下须按照研究生守则由党支部或班委会对毕业生进行毕业鉴定,鉴定通过者,结合鉴定情况和历年表现,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和院系副书记逐级进行在线审核。
各研究部最终获评名单请于2025年4月17日14:00前提交邮箱qlt@hust.edu.cn(光电信息大楼C648齐琳彤老师)。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开展毕业鉴定。各研究部应在开展毕业鉴定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毕业研究生,引导毕业生从“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总结在校情况。
2. 坚持党的领导。各研究部评选工作应与毕业鉴定相结合,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建议各研究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2),对学生予以评选鉴定,该鉴定结果直接作为《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3)的结果并报送研究中心党委,研究中心党委有一票否决权,研究中心党委否决的学生不得参与优秀研究生的评定。
3.依法依规评选。评选过程中,请研究部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确保将评选通知、评选细则、公示名单等告知给每位毕业生,如因研究部通知、审核、公示等工作不到位引发漏报、错报等问题,由研究部负责。
4.树立优秀典型。各研究部应把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作为开展思想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就业教育的契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在6月底前主动或配合研究中心采取不限于分享会、座谈会、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对优秀毕业研究生代表进行宣传,鼓励各研究部向研究中心投稿,在全中心形成良好氛围,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激励学生奋进向上。
5.畅通申诉通道。学生对各阶段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研究部公示期内向本研究部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研究部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6.各研究部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指标已向各研究部负责老师传达。
7.后续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研究生将于学校表彰文件出台后颁发荣誉证书(学生自助打印),《华中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载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