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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4日  点击量:



为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法》(教财[2014]1号)、《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学工〔2026〕13号) 和《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2026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研究生在取得学籍后,每学年可申请一次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基本学制;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2026年12月拟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二、评选安排

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按要求自主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研究中心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暂定于9月16日开展公开答辩评审,评审结束后,拟获奖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规范;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额外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条

1.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学术创新方面成绩显著,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发表有学术影响力的论文;出版本学科专业领域学术专著或译著;在有学科影响力的学术会议上作报告;荣获省部级及以上(或等同级别的一级学会)的科研奖励。

3.在学科竞赛方面成绩显著。在省部级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技能竞赛以及各院(系)认定的专业实践比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成绩显著。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参与关键领域重点企业技术攻关,取得案例报告、软硬件产品、装备设备、方案设计、技术工艺、技术标准等工程实践成果;取得学校文科处规定的E类及以上咨政服务类成果等。

5.在课题研究方面成绩显著。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助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贡献突出。

6.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专业前10%。

评选名额

研究中心共有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2


、评选程序

国家奖学金依照“学生申报、导师推荐、研究中心初审、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1.学生申报材料。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按照要求自主申报,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包括《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个人成果证明材料》(附件1)、《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统计表》(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4)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于2026年9月10日17之前打包压缩发送至 3508261991@qq.com《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导出PDF格式,②《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统计表》EXCEL格式;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国奖申请-研究部-姓名-学号”)。纸质材料在2026年9月10日当天17点之前交至光电大楼C648齐琳彤老师处申请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申请。

2. 资格审核及公开答辩。研究中心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展公开答辩评审,答辩暂定于9月16日进行。答辩评审完成后,由研究中心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获奖名单。

3. 审议及公示。研究中心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研究中心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拟获奖名单进行集体审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拟获奖名单在研究中心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 系统申报及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拟获奖学生应于9月28日之前登录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进行申报(为避免申请错误,学生在确定获奖之前请勿申请,学生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3日-28日)。

5.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经学生工作处复核或评审、部门决策会议通过的复核或评审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复审。

6.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候选名单经领导小组复审通过的,报送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本年度最终获奖名单。

、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研究中心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应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应当召开支委会,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3),对党支部内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鉴定,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4)报送研究中心党委,研究中心党委有一票否决权,研究中心党委否决的学生不得提交研究中心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二)依法依规评选。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奖助文件,杜绝弄虚作假,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资格,不予替补。

(三)畅通申诉通道。学生对各阶段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研究部公示期内向研究中心奖助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四)树立先进典型,培养感恩意识。

研究中心统筹做好获奖学生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各研究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倡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培养获奖学生感恩意识,要引导获奖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做好“四个一”工作:

1.做好一次分享:面向研究中心或全校学生做一次成长经验分享,将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和自己的科研、学习和成长经验与其他同学分享交流(提供活动的宣稿和照片);

2.讲好一个故事:以讲故事的形式描述自已获奖的心路历程,以图文、文字、歌曲或小视频等等;

3.参加一项实践: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学校或者研究中心组织的政府或企业走访实践活动,或者参加一项挂职锻炼项目;

4.帮助一位同学: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帮助学业有困难的同学完成学业,共同进步。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按时足额发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中心和各研究部自行组织“四个一”活动,研究生国奖实践要突出国资委央企、国防军工、基层政府治理的导向,获奖学生于20272月1日以前在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资助育人模块上传相应材料(附件5),材料齐备后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资助中心发放国奖证书


、关于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的补充说明

1.本系统提供电子签章的功能,故本次两评工作研究中心不再收取纸质材料,全部数据均以研究生奖助服务平台数据为准,毕业前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统一提供归档材料,与毕业材料一起移交档案馆。

2.因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将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成果系统读取个人荣誉、科研成果、参与集体活动情况,为方便各种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的评选,请学生于9月10日前进行成果登记(智慧华中大-研究生系统师生端-培养与学位系统-成果登记),完成成果的录入和审核工作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2026年9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