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的研究生生源质量,研究中心拟每年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优质生源,以吸引全国优秀大学生到研究中心学习、攻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一、 参评范围
免试推荐研究生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后,即可申请。
二、 参评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来自全国著名重点高校或所学专业为国内公认的优势专业(学科排名A-及以上)的免试推荐研究生。
5. 本科期间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原则上不低于15%)、有良好的科研经历,未来发展潜力大。
三、 奖励标准
1. 拟设优质生源奖学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2. 直博生奖励标准分别为:3万元/人、2万元/人、1.5万元/人、1万元/人;硕士生奖励标准为:1.5万元/人,1万元/人、0.75万元/人、0.5万元/人。
四、 评选流程及办法
(一)研究生申请
1. 研究生于通知发出后一周内(2019年12月5日以前)向所在功能实验室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优质生源奖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申请表中“申请理由”应从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经历和创新实践成果(论文或专利)、以及对研究生工作的思考等方面加以阐述,由导师给出推荐意见并签字。
3. 证明材料仅限以下几类:本科专业成绩排名—仅限年级成绩排名;发表论文首页或授权发明专利首页;大学期间所获得的国家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
(二)评审
1. 各功能实验室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评审委员会,在参评条件、办法和程序基础上制定评审细则,向研究中心推荐获奖人选。推荐比例不得大于当年所招收免试推荐研究生比例的50%;推荐等级及累计的奖励金额不得大于研究生奖励总金额的25%。
2. 研究中心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功能实验室的推荐情况,结合资助总额,进行综合评议后,最终确定人选及资助等级。
3. 各级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原则、公正原则和保密原则。
4. 评审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申请人在校期间所有奖学金的评选。
(三)公示
各功能实验室在提交名单前,需对初审通过的推荐人名单在功能实验内部进行公示;研究生中心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经过综评后,将在研究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中心研究生事务办备案,向学生发放奖励金额。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研究生事务办
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