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是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科学研究的中坚力量,每一项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取得,都离不开同学们的智慧与辛勤付出。为充分调动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潜心研究,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拟在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设立“国光学子”奖励计划,作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补充。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及评审时间
1. 请申请人于2018年12月17日以前向所在功能实验室(含物数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 请功能实验室(含物数所)在2018年12月21日以前完成评审及公示,并将申请人材料及汇总表,交研究中心研究生事务办。
3.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学位委员会将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终审与公示。
二、 参评范围
1.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在籍研究生(不含学制已超过7年的博士生研究);
2. 优先考虑未获得博士生国家奖学金,或无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的高年级博士研究生;
3. 已获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光学子”奖励计划的研究生,申请材料与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三、 参评条件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合格;
5. 积极参加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在研究中心学术年会上投稿并做报告;
同时,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学术条件中的一条:
6. 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获得国家级银奖及以上者的负责人;
7. 在关键理论、技术与方法上取得重要突破,以第一作者在高水平期刊、或计算机领域有影响力会议上发表论文者,或者在其它期刊发表有影响力论文者;
8. 在国家重大科技计划或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关键理论、技术与方法上取得重要突破、尚未公开发表,并在研究中心举办的研究生学术年会上获优秀论文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包括导师在内的3位导师联名推荐者。
四、 奖励标准
1. 拟设“国光学子”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
2. 奖励标准分别为:2万元/人、1万元/人。
五、 申请及评选流程
(一) 研究生申请
1. 申请人需填写《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国光学子”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确认信息、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向各功能实验室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 佐证材料仅限以下几类:
(1)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的科技奖励证书;
(2)研究中心学术年会优秀论文获奖证书;
(3)高水平论文首页(尚未在线发表的,除论文首页外还需提供录用通知)及证明其论文影响力的佐证材料。
(4)若为导师推荐者,需提交三封推荐信(博士生需要博士生导师推荐)。
(二) 评审
1. 各功能实验室(含物数所)根据以上参评条件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给出推荐与排序,将”国光学子“奖励计划评审汇总表在功能实验室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并于规定时间将全部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提交给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研究生事务办。
2. 研究中心学位审议委员会将对各功能实验室(含物数所)的推荐名单进行审议。
3. 各级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原则、公正原则和保密原则。
(三) 公示
研究生中心学位审议委员会经过综合评议后,将在研究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中心研究生事务办备案,向学生发放奖励金。
国光学子奖励计划评审汇总表
国光学子奖励计划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