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2018年优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知行优秀奖学金及光华奖学金评选相关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研究中心的评选办法,表彰和奖励在过去的一年中为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的发展做出贡献的优秀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与评审时间
1. 申请人于2018年10月8日前(学业奖学金10月5日前)向功能实验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表;
2. 功能实验室于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评审和公示,并于当天下午下班之前汇总材料后,交研究中心研究生事务办。详见附件中各类评审细则。
二、 国家奖学金
(一)申请对象:
1. 硕士国家奖学金:2016级、2017级硕士生和该两个年级硕转博的2018级博士生
2. 博士国家奖学金:2014级直博生,2015级-2017级博士生
所有学生毕业答辩时间应晚于2018年12月31日。
(二)申请与评审时间:
3. 申请人于2018年10月8日前向功能实验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表;
4. 功能实验室于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评审和公示,并于当天下午下班之前汇总材料后,交研究中心研究生事务办。详见各类评审细则。
(三)特别说明:
获奖学生应回馈社会回馈母校,做到“四个一”,以体现其社会公益性。并在规定时间内凭相关证明材料领取国家奖学金证书。相关证明材料须于2018年11月20日以前发送至资助德育助理,邮箱:469370160@qq.com,文件命名规则:功能实验室+学号+姓名。
三、 学业奖学金
(一)申请对象:
1. 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2014级和2015级非直博未答辩的学籍状态正常的博士研究生;
2. 博士奖学金:2014级和2015级直博生,2016-2018级博士生;
3. 硕士奖学金:2016-2018级硕士生;
(二)申请与评审时间:
4. 申请人于2018年10月5日前登陆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5. 导师于10月10日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
6. 功能实验室在10月15日下午下班前汇总提交《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到研究生事务办公室。详见评审细则。
(三)特别说明:
为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回馈社会回馈母校,所有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或者参与实践活动。
四、 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和光华奖学金
(一)申请对象:
2014级直博,2015-2017级博士,2016级、2017级硕士生和该两个年级硕转博的2018级博士生
(二)申请与评审时间:
1. 申请人于2018年10月8日之前向各功能实验室提交《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华中科技大学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光华奖用);
2. 功能实验室审核评定并完成公示后于10月15日下午下班前汇总提交至研究生事务办;
3. 申请人根据功能实验室公示结果,于10月16日前在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提交在线申请。详见评审细则。
注意:光华奖学金的评选可参照知行奖学金评选标准。
五、 优秀研究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普通研究生
(二)申请与评审时间:
1. 申请人于2018年10月8日之前填写并上交《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至各功能实验室;
2. 功能实验室审核评定并完成公示后于10月15日下午下班前汇总提交至研究生事务办;
3. 申请人根据功能实验室公示结果,于10月16日前在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提交在线申请。详见评审细则。
注意: 2018级博士生中硕博连读学生回原所在班级参加三好研究生评选工作(已完成硕士学制研究生除外)。
附件:
1.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2.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
3.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2018年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细则
4.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5.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社会捐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导师审核操作手册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生申请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