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7〕20号)、《湖北省博士后考核工作暂行办法》(鄂博管办〔2012〕22号)、《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我中心博士后退站人员公告如下,终止下列人员工作和聘任合同。
中国博士后编号 |
姓名 |
退站原因 |
120379 |
刘勇 |
超期滞站,长期无法到岗,本人不愿意办理正常退站手续。 |
118179 |
周永军 |
超期滞站,长期无法到岗,本人不愿意办理正常退站手续。 |
特此公告。
武汉国家光电研究中心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