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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管理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2020-2021学年德育助理招聘启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6日    浏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实践育人,培养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六有大学生,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管理办法》(校研(2017)5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考核办法》(研字(2017)9号)文件要求,结合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实际,在原有基础上拟招聘若干名研究生德育助理(横纵向岗位共13个)

一、 聘任对象要求

1. 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思想教育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 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历,党员骨干和学生干部骨干优先。

二、 聘任程序

1. 请下载填写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德育助理申请表并发送至邮箱ericzhou@hust.edu.cn邮件及表格命名格式为:德育助理申请+学院+姓名+学号。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

2. 根据报名情况,研究中心德育助理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将组织公开考核选拔,聘任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如有工作疑问请咨询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研究生辅导员周祖怡:18627064050。

三、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研究生德育助理主要担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协助完成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 纵向事务德育助理工作包括:

(1)参与研究生党建工作。抓好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建设,对研究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党建为核心,加强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2)参与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心理和思想动态,努力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

(3)协助完成研究生资助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研究生“三助”的聘任管理、评奖评优及助学贷款的有关工作。

(4)协助完成研究生就业工作。做好研究生就业数据上报、毕业鉴定、材料归档以及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5)协助完成分团委工作,指导研究生社团开展文化、科技、体育、艺术等活动,发挥学生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

(6)协助做好研究中心宣传工作队伍的建设及管理工作,主动宣传学校和研究中心的各项重要举措,提升研究中心宣传平台功能及服务。        (7)协助完成研究生实践育人项目的制定和实施,做好研究生创新创业活动组织、服务及资源整合等工作。

(8)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应聘成功后进行分配。

2.横向带班德育助理工作包括:

(1)参与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利用自身融于广大研究生生活、学习和工作中的优势,在研究生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积极发动研究生进行自我教育,组织和指导研究生班级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努力引导研究生学好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2)参与研究生生活管理工作。熟悉所负责年级或班级研究生的基本情况,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在此基础上,及时掌握研究生干部、骨干和个别人的全面情况。针对个别人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遇有重要动态或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校院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各类意外事件。

(3)参与研究生人才培养管理工作。配合院系业务部门和教研组,参与做好所负责年级或班级研究生的入学教育、社会实践、中期考核、奖学金评定、违纪处理、就业引导等各项工作。

(4)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应聘成功后进行分配。

四、工作时间与待遇

1. 研究生德育助理的聘期至少为1年。

2. 研究生德育助理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8小时。

3. 研究生德育助理岗位津贴为每人1200元/月(800元基本津贴+400元绩效津贴),按每年10个月发放,每月普发基本津贴,每半年考核一次,按考核结果发放绩效津贴。

五、考核与管理

1.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德育助理考核办法》对研究生德育助理进行考核。

2. 对考核优秀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就业时由党委组织部、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出具推荐函向单位重点推荐;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并取消聘用资格。

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研究中心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1)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2)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影响等。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