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陈智敏 D406 电话87792517
1.办事流程
(1)确认科研经费已到学校财务处账户,科研秘书根据科研合同(协议)打印经过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的“ 科技经费分配通知单 ”(一式三联,单位盖章确认)。
(2)持“ 科技经费分配通知单 ”及科研合同(协议)复印件到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办理科研经费分配手续:若是该项目第一笔到达经费,则需开设新的经费指标卡;若非该项目第一笔经费,则应提供该项目经费指标卡编号。
(3)若分配纵向科研经费,还需提供经上级经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预算表,并由项目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
(4)设置查询密码,可在财务处网页实时查询经费使用情况。
(5)办理完毕以上手续后,持经费本和“ 科技经费分配通知单 ”第二联到所在财务核算片办理上账手续。
2.注意事项
(1)开设新的经费指标卡时,需项目第一负责人本人办理。主要是:一方面,新的经费指标卡需项目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并设置唯一的查询密码;另一方面,项目第一负责人可以了解有关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规定,便于正常使用科研经费。
(2)若已预借发票,请在“ 科技经费分配通知单 ”上注明。
(3)根据武汉市国税局相关规定,我校承担的科研课题如需开具发票,需缴纳3.42%的税款,并提供来款单位的“ 纳税人识别号 ”或“ 组织机构代码 ”。
(4)根据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规定,我校对于收到的纵向科研经费仅出具《华中科技大学财政资金收款确认书》。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