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陈智敏 D406 电话87792517
1.项目负责人与委托(或合作)单位协商拟订合同条款;
注意: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原则上为学校所有,共同完成的为双方所有
2. 合同交实验室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3. 经实验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的合同送科发院主管部门审定并加盖学校公章(送盖章的 合同要求至少一式六份);
4. 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方为有效;
5. 国际合作项目同时需填写项目审批表;
(下载链接http://kfy.hust.edu.cn/Home/Down/HTZL/2013-12-20/161859435.html)
6.军口项目需填写合同审批表。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