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实践育人,培养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六有大学生。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助理管理办法》(校研【2017】5号),结合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实际,拟招聘1名研究生德育助理。
(一)聘任要求
1.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思想教育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历,党员骨干和学生干部骨干优先。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研究生德育助理主要担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协助完成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本次拟招聘纵向就业助理1名,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毕业生生源统计与审核,协助学院生源核对方案;
2.负责毕业档案派遣的办理与统计,协助就业办毕业报到证和档案办理相关通知和手续;
3.核对未就业学生签约情况,制定一人一策帮助毕业生就业;
4.日常为毕业生答疑解惑,及时解读和发布就业办相关就业流程;
5.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时间与津贴
1.研究生德育助理的聘期至少为1年。
2.研究生德育助理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8小时,每周至少值班两个半天。
3.研究生德育助理岗位津贴为每人1200元/月(800元基本津贴+400元绩效津贴),按每年10个月发放,每月普发基本津贴,每半年考核一次,按考核结果发放绩效津贴。
(四)考核与管理
1.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德育助理考核办法》对研究生德育助理进行考核。
2.对考核优秀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就业时由党委组织部、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出具推荐函向单位重点推荐;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并取消聘用资格。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研究中心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1)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2)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影响等。
(五)聘任流程
1.请下载填写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德育助理申请表和个人简历一并发送至邮箱qlt@hust.edu.cn,邮件及表格命名格式为:德育助理申请+学院+姓名+学号。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
2.根据报名情况,研究中心德育助理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将组织公开考核选拔,聘任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如有工作疑问请咨询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研究生辅导员齐琳彤:87557463。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