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群团
通知公告

关于在研究中心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6日  点击量:

各基层党支部:

现接到校党委宣传部通知,为落实省教育厅印发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湖北省建设管理使用工作方案》和《关于在全省高校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精神,请各支部书记及时组织全体党员下载“学习强国”APP,完成平台注册(离退休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鼓励下载注册使用);并认真做好本支部学习组织架构搭建(流程见附件 1,如有不清楚欢迎在支部书记群内讨论或随时微信电话咨询联系人):各支部名称可使用研究中心统一简化版(见附件2);指定 1 位党员为支部学习管理员,协助管理;通过扫描附件3中的二维码,完成认证,与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委员会建立联系。以上工作请于本周四上午11:00前完成。


联系人:徐丹、周祖怡

联系电话:87793445、87557463


附件 1:“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操作指南(内部学习)

附件1:“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操作指南(1)

附件 2:党支部名称统一简化版

党支部名册统一简化版

附件 3:“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委员会”二维码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委员会”二维码

附件4:华中科技大学关于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

关于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

党委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