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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1-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4日  点击量:


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

根据学校党委要求,结合研究中心实际,现将20211-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二O二一年新年贺词精神。O二一年新年贺词总结了2020年中国抗击新冠疫情、脱贫攻坚和携手各国抗疫的重大成果和伟大成就,显示了中国智慧与大国担当。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新年贺词深刻内涵,感悟伟大抗疫精神,广泛交流思考体会,鼓足脚踏实地加油干的劲头,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奋斗,共同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用实际行动书写家国情怀与使命担当。

2.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精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要认真做好学习教育,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要正确认识义务和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把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作为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强调义务在先,要求广大党员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正确行使各项权利。

二、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组织集中测试。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对党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开展测试,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效。

3.讲授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微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4.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三、基本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通知精神要求,结合单位和党员实际,认真组织,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各基层党支部要做好组织实施,注重提高质量,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学习效果,真正做到学习入脑入心。1月份应在放假前完成,2月份可放在开学后2月底完成。

3.2月份主题党日可结合2020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围绕主题组织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

4.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应及时将每月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在校内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内填报,每月党委汇总生成《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党委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上报学校组织部。

 

 

附件1.学习参考链接

2:校党组【20212号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委员会

2021112

 

 

 

 

 


附件1:学习参考链接

1.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二一年新年贺词

http://www.12371.cn/2020/12/31/ARTI1609413305029488.shtml(共产党员网)

2.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zywj/2021-01/04/c_1126945275.htm?Baike(新华网)

3.党员学习手册

http://www.12371.cn/special/dyxxsc/(共产党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