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0日下午,实验室召开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会议专题讨论党建工作。
党委书记夏松同志首先带领与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核心内容。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洋同志随后传达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会议通报了2016年度实验室党建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从党委、支部、党员三个层面回顾和总结2016年度实验室党建工作和“两学一做”的成果,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会议通报了实验室监督执纪责任制落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情况。实验室党委纪委按照中央规定以及相关会议精神,通过落实制度、组织学习等方式积极落实监督执行纪律责任制度,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鉴于实验室党委、纪委班子刚成立,工作经验有待丰富,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故在今后的工作中仍需提高和完善。
实验室党委委员会议还审议了实验室近期党建重点工作及系列文件,包括《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困难党员慰问补助管理办法》、《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红色模范”系列评选活动》、《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学生党支部政治生活的决定》、《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及处理决定》。研究了有关机构调整和人事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实验室实际情况,在征得全体参会委员统一意见之后,决定成立党委办公室,设党办主任,肖晓春同志担任主任。
党委委员会议专题研究了实验室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逐一审议和表决了王旭、程晴、谭汉兵、潘未波、万进、张煜、刘云、李浩、胡艳萍、许阳、李昀阳、周雷、潘磊、周昊文、李洪亮、曹婷婷16名发展对象转为预备党员,葛茹、孔熙、张柳云、任志国、谢乘胜、邵帅、骆依琳、徐丹8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实验室党委委员夏松、谢长生、周军、孙军强、刘洋、付 玲、骆卫华、纪委委员刘洋、吴非、李进延、夏金松参加了会议。
图片: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召开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