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华中科技大学关于深化认识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激发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发展活力,研究中心党政班子以“明确管理责任、转变服务理念”为指导,发挥人事综合改革的导向作用,在研究中心内推出“公共服务管理”岗位,调动教师参与中心建设发展和公共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中心管理方式从权利管理向服务管理转变。
在本次综合改革过程中,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设置了组织管理、党建工作、人事人才、学术科研、研究生培养、本科生培养、宣传科普、工会公益等九个大类、合计22个小类公共服务管理岗位类型,提供了约130个公共服务岗位。研究中心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所有教师在新聘期内每年必须在至少一个公共服务岗位工作。
为推动这项工作,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党政班子利用暑期工作研讨会、二级教代会等向广大教职工宣讲政策,并通过电子邮件、微信/QQ群、公共信箱等方式广泛征集了教职工意见或建议约80条,得到了教职工的积极响应,并最终出台了公共服务管理岗位实施办法。
截止2018年10月初,已有124位教授、研究员等提交了公共服务岗位申请。研究中心教职工对此反应热烈。本次申报学术服务岗位的一位教授认为:“相比单纯的教授委员会审议工作,这项岗位让我更加体会到了教授治校的现实意义”。一位研究员本次应聘所在功能实验室的安全员,他认为:“这项工作可以发挥我的专业特长,我有信心在这个新的管理岗位上抓好安全这项重要工作。”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党委书记夏松指出,在现有的教学、科研评价体系中加入一定比重的教师公共服务评价指标,推进实现教学、科研和公共服务三维结合,有利于建立“质”与“量”相结合的综合考评体系;同时,推动研究中心教师个人参与公共服务管理,充分体现了教育管理工作民主化,对于完善教育管理工作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华中科技大学副校长、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新亮教授认为,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在本次综合改革中强调了公共服务管理的重要性:让广大教师参与行使公共管理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义务,是一种教育管理模式创新举措。研究中心将以本次综合改革为契机,促进教师和管理人员转变思想和觉悟,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推动研究中心逐步建立多元化公共服务管理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