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培养通知公告

关于受理研究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

来源: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3日  点击量:

关于受理研究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

各院(系)和研究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校研[2017]8)第十七条规定,研究生院将集中受理研究生转专业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符合《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转专业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在籍研究生。

二、申请程序:登录“HUB系统”→研究生教务学务管理→学籍管理→学籍异动→选择转专业→填写申请原因→确认,系统生成《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打印并请原专业和拟转入专业导师和院(系)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审核、签名盖章(单位),教务员核对并在“HUB系统”确认,如果跨学院转专业,由转出学院教务员在“HUB系统”确认。

三、受理时限 201837日前(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2日)。

四、考试

1. 硕士生跨一级学科转专业,须参加接受院(系)3月组织的硕士生入学复试考试,成绩需合格。

2. 博士生跨一级学科转专业,如果是考核制的院(系),博士生须参加接受院(系)3月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核考试,如果不是考核制的院(系),博士生需参加院(系)4月组织的博士生入学复试考试,成绩需合格。

3.一级学科内转转业的研究生,不需参加考试。

五、注意事项

1. 各院(系)应高度重视研究生跨一级学科转专业考试或考核工作,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应精心组织,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2.各院(系)通知需要转专业的研究生按时申请,并在受理转专业申请截止前,集中将研究生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交研究生院311办公室,研究生院过期不受理

3.由于各院(系)博士、硕士考试或考核时间不一致,申请跨一级学科转专业的研究生,应主动与接受院(系)教务员联系,了解考试或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考试或考核。

3.各院(系)将研究生跨一级学科转专业考试或考核成绩由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同研究生考试或考核相关材料一起报送研究生院311办公室。

4.研究生院按程序办理研究生转专业。

http://gs.hust.edu.cn/info/1005/9018.htm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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