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培养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9年度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志愿服务实践项目的通知

来源: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2日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着力发掘、支持、宣传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探索研究生群体参与社会治理新路径,广泛动员我校研究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实践活动,促进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我校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有形化、项目化,决定面向全校各学院征集志愿服务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品德风尚;同时实施推动我校研究生志愿服务教育和实践活动的专业化建设进程,构建组织管理、志愿者管理、项目运营、服务内容“四化一体”的志愿服务体系。

二、工作安排

1.项目申报:个人或学院自行确定项目方向,按照要求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见附表一),并于4月10日前提交申报表到各院系;

2.集中评审:4月中旬,研究生工作部进行集中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3.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周期以学年为单位,各团队根据项目预定计划,在一年内完成志愿服务的具体实施并结项。若项目为长期性项目,可以在各审查周期内提交项目进度材料。

三、项目管理

志愿服务项目开展主体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对个人及学院申报的相关志愿服务项目进行审核立项,具体流程如下:

(一)立项

项目应是围绕理想信念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及落实“四个服务”等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

1、立项参考分类:

【爱心助残】帮助身体、心理有障碍的人群更好的融入社会;

【关老爱幼】 关心老人和小孩,如养老院义工,社区儿童活动等;

【赛事赛会】重大的比赛和国际会议中的志愿服务者;

【公共秩序】 帮助维持公共秩序,如地铁秩序,协助交通秩序等;

【环保公益】热心于环保,垃圾分类处理,宣传环保观念知识;

【科普宣传】进行一些科学文化的宣传,先进技术的普及等;

【教育指导】对需要教育的孩子提供指导,支教,社区辅导员等。

【文化传播】热衷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传播,组成文化宣讲队等;

【医疗卫生】发挥相关专业知识,提供义务体检,义诊等;

【心理咨询】发挥相关专业知识,为心理有障碍的人提供免费的咨询和心理问题的缓解,心理安全知识的传播等;

【法律援助】发挥相关专业知识,为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法律援助,义务为人解答一些法律上的问题等。

2、立项申请主体:

(1)学生个人可围绕主题方向及掌握的社会资源确定项目方向,可向院校两级申请立项;

(2)院系可围绕主题方向及院系资源自行确定项目方向,鼓励学院结合已有精品志愿服务项目内容进行立项申报;

(3)研工部根据已有资源确定项目方向,校研究生会实践中心根据时政分析、需求调研等方式确定项目方向。

(二)申报

个人或学院拟定项目方向后,需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目的、项目内容、前期准备、实施过程、预期效果与考核需求等。

学院项目申报书需通过研工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工部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提交书面意见材料至研工部复核。项目公示期满由研工部备案。若是学院每年持续开展的长期项目,经过一次审核后不必再次提交审核。

(三)实施

实施阶段,项目团队按照申报书内容开展工作,需注意以下几点:

1、志愿服务项目可针对项目需求面向院系进行志愿者招募和宣传,也可由研工部协助开展校内志愿者招募及宣传。

2、项目团队需设置安全联络员,在志愿服务开展期间,每天撰写项目组的工作日志(见附表二),并向项目负责单位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由负责单位自行进行收集和整理。

3、项目团队需要在实践中后期阶段根据实际情况,与项目服务对象交流,据此填写《志愿服务信息反馈表》和《志愿服务项目团队考核表》(见附表三、四)。

4、项目负责单位可自行安排与项目服务对象沟通,了解实践项目进展及实施情况。

(四)认证

为确保志愿服务证明的权威性、严肃性,各服务项目立项主体应为志愿者开具《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志愿服务记录表》(见附表五)并进行公示。

(五)结项

结项前一周内,项目负责单位需把项目总结材料统一上交至研工部,进行考核备案。项目材料包括:

1.《团队项目总结》(见附表六);

2. 项目服务方填写的《志愿服务信息反馈表》和《志愿服务项目团队考核表》;

3.《志愿服务安全责任书》(见附表七);

4. 有关志愿服务风采和服务情况的照片、视频、影音资料等。

四、联系方式

请有项目申报需求的同学认真填写申报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riczhou@hust.edu.cn,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18:00。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周祖怡 027-87557463

附表一

附表二

附表三

附表四

附表五

附表六

附表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