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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光谷科创奖”评选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  点击量:

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我校捐款设立“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光谷科创奖”,现启动2021年“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光谷科创奖”评选工作。

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奖项设置及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奖励在东湖高新区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在职科研人员或全日制在读大学生。每年奖励2人,每人15万,共30万。

二、申请条件

A.在职科研人员

1.与东湖高新区企业开展科技开发合作、实现科技成果向东湖高新区企业转移转化工作的,并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等技术合同或者作价入股投资协议;

2.当年实际成交额(奖励期限内企业实际支付到账金额、作价投资类投资方实缴注册资本金到账金额所对应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

3.个人负责多个项目的,可以按所有项目当年实际到账金额之和进行认定申报;

4.以上成果认定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B.全日制在读大学生

1.在东湖高新区从事科学研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2.在东湖高新区注册成立企业,担任企业法人或联合创始人,持有公司10%以上股权;

3.公司具有一定规模,全职就业人员应不少于5人,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光谷科创奖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签订的相关投资协议或者加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的技术合同;到款凭证(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股权结构及变更信息证明材料等。

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于11月22日之前提交到光电信息大楼C606,电子版申请材料请以“***光谷科创奖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sunjin@hust.edu.cn。研究中心将统一报送校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处。

2.专家评审 评审专家根据申报材料提出初步的推荐名单。

3.确定名单 由项目评审委员会对评审专家推荐名单进行审议,形成最终获奖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光谷科创奖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