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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助

关于开展华中科技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学术新星”评选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1日  点击量: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我校七十周年校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四个服务”和“四个面向”,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突出展现我校研究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高精尖端前沿领域技术突破、实现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等方面的综合学术科研水平,特举办华中科技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学术新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为进一步增强模范事迹、科研精神、学风故事的宣传力、感召力、引领力,建立健全完善的优秀楷模评选机制,本次评选活动旨在通过评选优秀榜样人物,突出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的高度和深度,凸显研究生响应国家号召开展实践型、服务型学术科研的探索精神。

二、评选对象

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在校且有正式学籍的非应届硕博研究生。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类别(工学一类、工学二类、理学类、人文社科类、医学类,学科分类详见附件2)分组别参评,可推荐至多3名硕博研究生作为“学术新星”候选人,且候选人无专业课挂科记录。

三、评选流程

(一)第一阶段(材料评分)

每位候选人提交自评材料,由各培养单位大众评审根据量化得分准则为选手评分,满分50分。根据第一阶段得分组内排序,选取40名候选人进入第二阶段(专家评审)。

(二)第二阶段(专家评审)

每位进入第二阶段评选的候选人提交不超过两份学术代表作,由研究生院邀请校学术委员会或各学科分委员会委员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从学术成果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因素对提交材料进行综合评判打分,满分50分。根据第二阶段得分组内排序,评选出20名候选人为获奖者(共20名),其中得分前10名获“学术新星”荣誉称号,第11-20名获“学术新星”提名奖。相关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

四、奖励与资助

10名“学术新星”获奖者获得华中科技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学术新星”荣誉称号(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另资助其参与一次高水平学术会议。10名“学术新星”提名奖获奖者获得“学术新星”提名奖荣誉称号(证书),另资助其参与一次高水平学术会议。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材料评分)暂定于5月18日晚。

第二阶段(专家评审)暂定于5月23日至5月27日。

“学术新星”及“学术新星”提名奖获得者,需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完成后续系列宣传工作。

具体时间、地点待商定后再行通知。

六、报名要求说明

(一)候选人推荐

候选人请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学术新星”评选办法》(附件1)的要求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学术新星”评选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导师推荐信(内容需包含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其他综合能力表现,并加盖培养单位党组织公章)。

(二)学生评委推荐

各培养单位请按要求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学术新星”评选学生评委推荐表》(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学术新星”评选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

(三)材料提交

请各功能实验室德育助理将纸质文档材料(附件2、导师推荐信)装于档案袋内,于5月13日上午12:00前上交研究生办公室;材料电子档(附件2、被推荐人生活照)命名为“【功能实验室】学术新星评选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sunjin@hust.edu.cn。纸质文档与电子档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如有疑问,请联系:

梁媛媛027-87542452

王涵申1393947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