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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2023年优秀研究生和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3日  点击量: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养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的优良作风,成为具有优良的品质、扎实的基础、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

评选优秀研究生工作包含评选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对象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2023级博士生中硕博连读学生可回原所在班级参加三好研究生评选工作(已完成硕士学制研究生除外)。

(一)评选三好研究生标兵工作的具体问题如下:

三好研究生标兵全校不超过20人,每个院系限报一名候选人,事迹材料交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由学校统一评选。(具体另行通知)

没有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的参选者,将获得三好研究生称号,不占下拨院系的三好研究生指标数

(二)评选三好研究生工作,在研究生本人申请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其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人数的15%。三好研究生评选为荣誉称号,不享受奖学金。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为荣誉称号,不享受奖学金。

(四)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为荣誉称号,不享受奖学金。

(五)三好研究生标兵享受2000元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为荣誉称号,不享受奖学金,并同年内不能兼得。

(六)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证书在学校表彰文件公布后,由学生自助打印)。

(七)申请流程:

在官网通知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各功能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优秀研究生申请评定细则并开展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

功能实验室应在1015日前完成对优秀研究生名单的评审及公示,于1015日中午1200前报最终名单至研究中心研究生办公室。

申请者在10月17日至10月19日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3)。

导师于2023年10月17日至19日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


二、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

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遵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现就评定研究生知行奖学金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研究中心确定的学制度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4年;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

(二)本次评定的奖项为:知行优秀奖。依照评选标准共分为三类: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申请知行优秀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15%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③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挂职经历,或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④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3名,校级比赛个人前3名,团体第1名。

⑤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显著社会影响,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⑥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在权威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创办公司。

⑦当年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研究生品德模范、研究生十佳党员、研究生十佳党支部书记、校优秀共产党员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2.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30%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③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利用专业知识进行社会调研,积极服务社会发展。

④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8名,团体前5名,校级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5名。

⑤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⑥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申请专利。

⑦当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50%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

③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或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并作出显著成绩。

④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

⑤积极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组建创新创业团队。

⑥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获一等、二等、三等知行优秀奖的研究生分别享受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奖学金。

(四)2023级博士生中硕博连读学生可回原所在班级参加三好研究生评选工作(已完成硕士学制研究生除外)

(五)知行优秀奖学金评定标准、参评条件及评定办法等相关信息,详见《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

(六)申请流程:

在官网通知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各功能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好学业奖学金制定细则,并开展知行优秀奖学金相关评选工作。

功能实验室应在1015日前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进行公示,功能实验室组织审核评定并完成公示后,在1015日中午1200前报最终名单至研究生办公室。

申请者在10月17日至10月19日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学生导师在10月17日至10月19日于学生申请登陆的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审核。


三、关于评选要求的说明

(一)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1),对党支部所辖范围内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2),报送研究中心党委,研究中心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研究中心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二)一名学生不能同时获得优秀研究生的不同称号;一人可同时获得荣誉称号和知行奖学金,但不可同时获得不同等级的知行奖学金。

(三)各功能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执行,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资格,不予替补。

(四)相关链接:http://gszz.hust.edu.cn/(研究生资助网)。


四、关于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的补充说明

(一)该系统提供电子签章的功能,全部数据均以研究生奖助服务平台数据为准,相应申请材料将于学生毕业前统一打印、盖章,与毕业材料一起移交档案馆。

功能实验室如要求学生提交相应纸质材料审核的,功能实验室自行确定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二)因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将从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成果系统读取个人荣誉、科研成果、参与集体活动情况,为方便各种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的评选,请学生进行成果登记(智慧华中大-研究生系统师生端-培养与学位系统-成果登记),完成成果的录入和审核工作。


本细则适用于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在籍研究生,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