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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3日  点击量:

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有关部署安排,现将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管理办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的文件精神,废止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依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中规定:取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规定: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依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对《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附件一)

修定后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全面推进研究生资助精准化,确保把各项政策精准的落在实处,贯彻资助对象精准,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识别认定机制,落实资助标准精准,根据不同学生的受助需求实行分档资助。

修定的《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认定机构及其职责、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等作出了规定,努力提高研究生资助科学化的水平,提高研究生资助队伍的执行力,做到有章可循、权责明确。不断规范化创新研究生资助工作的方式方法,真正的发挥研究生资助育人功效。 同时还附上了国家最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二),以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上交的困难认定申请表以附件二为准。

请各位同学知悉。

附件一 研字【2019】4号---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