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
根据学校党委要求,结合研究中心实际,现将2021年9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特别是党的教育方针。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将其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党的教育方针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教育领域的集中体现,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地位和作用。各支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出的明确要求,确保党的教育方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结合《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校纪〔2021〕11号),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精神。
2.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的回信精神,引导教师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
3.“党支部主题党日”要求:继续推动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就上学期党史学习教育规定动作,专题学习、专题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漏补缺,补齐未完成的规定动作,继续推动落实党史学习教育。
二、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讲授专题党课、微党课。按照《关于开展“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的通知》(校学组发〔2021〕5号)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好党史学习专题党课讲授。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3.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三、基本要求
1.各支部要做好组织实施,注重提高质量,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学习入脑入心。
3.各支部要及时填写《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干事徐丹老师(教工支部)、党建辅导员周祖怡老师(学生支部)。
联系人:徐丹、周祖怡
电 话:027-87792221、87793445、87793537
邮 箱:xudan@hust.edu.cn、ericzhou@hust.edu.cn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
学习参考链接:
1.习近平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的回信
https://www.12371.cn/2021/09/09/ARTI1631162194425776.shtml(共产党员网)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
http://www.gov.cn/xinwen/2021-04/29/content_5603947.htm(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3.习近平: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http://www.12371.cn/2019/03/18/ARTI1552914602174896.shtml(共产党员网)
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https://www.12371.cn/2021/06/01/ARTI1622545355456416.shtml(共产党员网)
5.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
https://www.12371.cn/2021/09/08/ARTI1631063094003836.shtml(共产党员网)